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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2017年通過了動保法修正案,提高了虐殺動物者的刑罰與罰款金額,但空有嚴刑峻法卻未徹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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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2017年通過了動保法修正案,提高了虐殺動物者的刑罰與罰款金額,但空有嚴刑峻法卻未徹底落實,仍無法有效遏止不法人士虐待動物。

「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動法盟)於1月6日(2021)舉辦挺動保警察記者會,邀請各專家、相關團體和政黨人士出席表達意見,希望政府能盡早設置專業的動保警察。

臺灣目前雖然有「動保警察」,但比較像是「兼職」動保任務的員警,除了可能欠缺動物保護相關知識,一旦遇到警方業務繁忙,往往還是以人類為優先,無暇顧及動物。而農政單位下的動保員既非24小時值勤,也沒受過專業蒐證訓練,更缺乏執法時的公權力。

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曾譯瑩在記者會中提到,TSPCA每年受理幾百件民眾通報的疑似動物受虐案件,時常遇到農政單位和警方職權劃分不清的情況:

「警方認為要由農政單位來判斷是否違法,農政單位又說需要警方來調查,最後往往是不了了之。」因此認為設立專職又專業的動保警察顯然是勢在必行。

長期關心動保議題的臺南大學吳宗憲教授認為,在臺灣可行的方式為「保七模式」或「婦幼警察模式」。

其中,保七模式是由中央進行主導,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職掌的環境保護和生態保育範圍中,再加入查緝虐待動物案件的項目;而婦幼警察模式則是仿效各地政府警察局底下設置的婦幼警察隊,另設動保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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